颜色




肤色是 1968 年《公平住房法》首批涵盖的四个受保护等级之一。肤色、种族和民族血统之间有重叠之处,但一般来说,这一类别指的是一个人的可见肤色。 基于肤色的歧视可能发生在同一种族的人之间,也可能发生在不同种族或民族的人之间。
歧视的例子可能包括
- 基于某人的肤色而拒绝向其出租或出售。
- 拒绝就住房问题进行谈判,或以其他方式使住房无法获得。
- Providing different terms, rates, rules, conditions or fees based on skin color.
- 对不同肤色的人征收不同或更高的费率或费用。
- Steering or encouraging people of a certain skin color to live in a certain ar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