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色




肤色是1968年《公平住房法》最早涵盖的四个受保护阶层之一。颜色、种族和国籍之间有重叠,但一般来说,这个类别是指一个人的皮肤的可见颜色。 基于肤色的歧视可以发生在同一种族的人之间,也可以发生在不同种族或民族的人之间。一些例子包括。
- 基于某人的肤色而拒绝向其出租或出售。
- 拒绝就住房问题进行谈判,或以其他方式使住房无法获得。
- Providing different terms, rates, rules, conditions or fees based on skin color.
- 对不同肤色的人征收不同或更高的费率或费用。
- Steering or encouraging people of a certain skin color to live in a certain ar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