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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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住房法》规定了必须满足的七个基本设计和施工要求。

这适用于1991年3月13日之后设计和建造的所有 "涵盖的多户住宅","供首次入住"。阅读更多关于哪些单位被涵盖。如果不遵守这些要求,就会违反公平住房法。

这些要求是:。

  1. 建筑物必须在无障碍通道上至少有一个无障碍入口 (除非由于地形或场地的不寻常特征,这样做是不切实际的)。
    • 无障碍路线是指连接建筑物或场地内无障碍元素和空间的连续、无障碍的路径,使用轮椅的残疾人可以通过该路径,而且对其他残疾人来说也是安全和可用的。
    • 无障碍入口是指由无障碍路线连接到公共交通站、无障碍停车场和乘客装载区、或公共街道和人行道的建筑入口。
  2. 公共和公共使用区必须是无障碍的。公共和公用区域涵盖了单个单元之外的住房的所有部分,包括停车场、储存区、室内和室外娱乐区、大厅、收发室和邮箱以及洗衣区。
  3. 所有的门都必须是可用的,允许进入和在所有场所内的通道必须足够宽,允许使用轮椅的人通过。
  4. 有无障碍通道进入和通过住宅单元
  5. 所有的控制装置,包括电灯开关、电源插座、恒温器和其他环境控制装置都必须在无障碍位置。
  6. 在浴室中加固墙壁,以便以后安装扶手。法律不要求在浴室里安装扶手,但浴室的墙壁必须加固,以便在需要时可以增加扶手。
  7. 厨房和浴室的设计和建造必须使坐轮椅的人能够在所提供的空间内进行操作。

 
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与司法部关于《公平住房法》下无障碍(设计与施工)的联合声明

关于无障碍设计和施工的技术帮助或更多信息,请联系。